高斌
  廣州或將開徵“揚塵費”,向施工工地征收揚塵排污費,以經濟杠桿的環境管理手段促進廣州大氣污染整治。11月25日,征收建築施工揚塵和揮發性有機物(VOC“)排污費聽證會在廣州市環保局舉行,到會的14名聽證代表無一人反對廣州征收“揚塵費”(據11月26日《新快報》)。
  @張立美:雖然開徵“揚塵費”比不收取“揚塵費”,提高了建築工地揚塵行為成本,但從各地征收“揚塵費”的標準來看,並不算高,不過幾塊錢每平方米,依然低於治理揚塵的成本,尤其對於背後的暴利來說,微乎其微,很難起到遏製作用。更何況進行商業投資的建築工地,政府收取的“揚塵費”,最終轉嫁給消費者,而公共工程的建築工地,政府收取的“揚塵費”,最終由納稅人買單。
  @劉健:新增收費權,何以保證監管部門中不出現脫離監督視線搞權力尋租的蛀蟲?治霾無捷徑,法律賦予管理者的絕不僅是收費依據,而是治理義務。
  (文稿統籌:高斌)  (原標題:“揚塵費”別淪為揚塵保護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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