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報訊 記者陳麗平近日在分組審議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時,劉振偉委員建議建立法律起草過程中的裁決機制。
  劉振偉說,目前,法律草案在常委會審議階段,對重大問題和爭議,有請示報告制度和裁決機制。但專門委員會組織起草的法律草案在法律起草階段,有關部門、工作機構等對重要問題出現爭議的,如何協調和裁決,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。
  “建議這次修改立法法予以明確規定,負責起草工作的專門委員會對起草中的不同意見,應當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,組織研究論證,召開全體會議進行裁決,併在提請常委會審議時作出說明。”劉振偉說。
  (原標題:劉振偉委員:建立法律起草中裁決機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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